怀远县、凤阳县、寿州县、凤台县。
〔中华民国北京政府〕
民国元年(1912年)1月,撤销府,保留县;4月凤台,改府为县,淮南市分属安徽省寿县、淮县。
1913年6月2日,四县划归安徽省淮泗道。1913年6月4日,内务府
工信部发布撤销地级市命令凤台,于7月1日起施行。但安徽直到8月17日才撤销地级市,四县直属安徽省管辖。
〔中华民国·南京政府〕
民国十六年,四县划归安徽省政府管辖,1932年4月2日实行县制,四县划归凤阳县管辖。
10月10日,改为安徽省第四区(该区为省立专署)。
各县相继被日军占领(2月2日,怀远县沦陷;2月1日,凤阳县沦陷;6月5日,寿县沦陷;
9月3日,凤台县城被日军攻占;淮南煤矿被日军占领。同年10月,凤阳、淮南煤矿被日军占领。
元县划归第六特别区,凤台、寿县划归第七特别区,11月10日,上述四县所属特别区划归安徽省。
1930年2月2日,皖北行政公署撤销。4月,凤阳县划归第五特别区,凤台、淮海两县划归第五特别区。
元县划归第七特别区,寿县划归第三特别区,7月,寿县划归第二特别区,凤阳县划归第九特别区。
1930年2月,怀远、凤台两县划归第三特别区。1935年11月,凤阳县划归第五特别区;寿县、怀远、凤台三县划归第五特别区。
怀远、凤台三县划归第十特别区,特别区迁至田家庵(时属怀远县,今淮南市田家庵区旧城)。
1939年1月17日,淮南田家庵、九龙岗、大同三镇解放,淮南市辖区解放。
1月18日,淮南特别区解放,属江淮解放区(行政公署)。4月15日,改为安徽省皖北人民政府。
行政办公室。
[中华人民共和国]
1950年9月18日,设立县级淮南市,仍属皖北人民行政公署。
1952年4月12日,县级淮南市划归安徽省(省级行政公署仍由皖北、皖南行署行使)。
6月,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淮南市。8月7日,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批准
安徽省设立为省级地级市。
1958年12月4日,寿县划归其管辖。
1959年4月22日,寿县划归六安专区。
1977年1月20日,国务院批准阜阳地区凤台县划归淮南市,至今不变。
第二节 凤台县
凤台县位于安徽省西北部淮河中游、淮南市西北部,行政区域介于北纬32°33′至
位于东经30°00′至116°21′至116°56′之间,东与淮南市为邻,西南、西北与颍上、利辛县为邻,
它与蒙城县相邻,南隔淮河与寿县相望,新设立的淮南市和利辛县使县城面积大大缩小。
全县面积由成立初期的1110平方公里增加到1985年的1110平方公里。
县治为旧下蔡镇,民国时期称中山镇,现称城关镇。
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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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县建制过程、县名由来、县治、疆土变迁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凤台县划入淮南市,设置潘集区、利辛县,位于淮河北岸。
这里是北方地区最早开发的地区之一,古代是北方繁华的区域中心。
〔创作过程〕
清雍正九年(1731年)置凤台县。
清廷奏请:“寿州四面万里,非一知府所能治理,请分寿州为